各位考生: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现将拟录取考生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位拟录取考生知悉。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如有体检信息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体检医院和体检报告
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在4月25日(周二)前扫描下方二维码上传体检报告电子版(连同检查单据整合成1个pdf文件),纸质版按下方地址邮寄至拟录取学院(请考生尽量选择顺丰快递,并备注“考生姓名+体检报告”)。
三、咨询方式
浙江传媒学院研究生招生办:0571-86832041。
版权所有:浙江传媒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浙江传媒学院信息技术中心 浙ICP备13021670号-5